CBAM法案进入过渡期 明年1月需提交首份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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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法案进入过渡期 明年1月需提交首份季报
2023-11-02 21:36:00
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以下简称“CBAM法案”)正式进入过渡期,根据规定,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结束。
  作为首个以“碳关税”为主要议题的法案,CBAM主要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与欧盟境内商品之间碳排放量差额所征收的费用。该机制要求,对于进口至欧盟的高碳产品,进口商需要通过购买CBAM证书来“抵消”进口产品在生产国已支付碳价格与碳排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ETS”)中碳配额价格之间的价差。
  然而,作为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该报告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以此享受相关政策要求。
  11月2日,一位国际税研究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过渡期已经实施一个月,由于第一份季度报告主要采集今年四季度的数据,因此进口商需要尽快制定监测方法,同时要收集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排放数据与活动数据,并在规定时间提交CBAM过渡期登记处。
  据悉,今年5月10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签署了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该法案在5月17日正式生效。按照欧盟的“碳中和计划”,法案包括过渡期和实施期两个阶段,其中10月1日开始法案进入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欧盟进口商需要按季度提交CBAM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原产国各设施生产产品的总量、实际总隐含排放量、总间接排放量、原产国隐含排放的碳价格等。
  根据CBAM法案的规定,目前CBAM的产品适用范围为电力、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六个行业相关产品。也就是说,在过渡期内,相关申报人应按规定报告每季度进口产品的数量、相应每吨产品的直接和间接实际碳排放量,以及进口产品应在出口国支付的碳成本,包括为相关投入材料支付的碳成本等信息,无须实际支付碳关税。
  上述国际税研究人员表示,欧盟进口商为了履行申报义务,也需要向其海外供应商索取CBAM产品生产排放数据。尽管进口商是CBAM证书购买费用的直接承担者,但该部分成本也可能会被进口商转嫁给出口商,或者由买卖双方共同分担,无论最终由哪一方承担,都会影响相关贸易市场的供求关系。
  对于向欧盟出口CBAM产品的中国企业来说,未来可能也会面临欧盟客户的数据需求。
  安永间接税合伙人梁斯尔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如果中国企业因无法提供数据而使欧盟进口商难以履行申报义务,那相应地,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碳成本,这会降低中国企业CBAM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梁斯尔建议,企业要尽快梳理相关产品价值链的碳足迹,了解CBAM的数据收集、核查等要求,提前估算CBAM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不要等到欧盟客户索取数据后才开始收集排放数据。
  安永报告也指出,当前对于出口欧盟的中国企业来说,需要从减碳和数据合规两方面着手,以应对CBAM带来的调整。“一方面,企业要制定减排方案和碳管理策略,另一方面,还需要密切关注CBAM的合规要求和欧盟碳价格,避免信息差或数据合规问题导致议价时出现被动。”安永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渡期结束后,从2026年1月1日起,进口商需要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年度申报义务。
  基于过渡期的缓冲作用,上述国际税研究人员建议,当前进口商应该及时记录过渡期内全年的碳排放量情况,并科学合理预估未来全年的碳排放量数据,从而为未来的年度报告提前做准备,以提升企业的合规遵从度。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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