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至80万元 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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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至80万元 多子女家庭可上浮20%
2024-02-04 14:53:00
据微信公众号“沧源融媒”2月2日消息,云南省临沧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积极支持缴存职工刚需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临沧市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同时,统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按不低于30%执行。
  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购建刚需或改善性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购建房两年内可凭有效购建房材料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建刚需或改善性自住住房,未申请一次性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执行按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政策。
  此外,临沧市还将优化按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符合按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的,在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可按前12个月的还款本息提取(不含提前还款部分)。
  提高二孩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及贷款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房且租房自住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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