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财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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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财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2024-05-06 10:20:00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此次《指导意见》制定,主要为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必要有益的补充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截至2023年末,财务公司数量为235家,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财务公司行业紧密围绕集团需求、充分发挥贴近实体经济的优势,强化核心功能、创新产品服务,在企业集团实施资金集约管理、助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个别企业集团受前期多元化扩张积累问题逐渐暴露等因素影响,出现严重经营危机,产业风险传导至财务公司,严重影响到整个财务公司行业的外部形象和声誉。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总结财务公司行业风险成因,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在财务公司的制度建设、风险分类、集团外融资、公司治理和风险处置等方面强监管、严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于2022年10月全面修订并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塑财务公司行业发展和监管。二是扎实有序化解处置存量风险。经过监管整治纠偏,财务公司进一步专注本源主业,各项指标企稳好转,外溢风险大幅收敛。
  如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遂制定发布该《指导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次《指导意见》共分5部分20条。其中提到,财务公司应当主动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完善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功能,强化成员单位账户资金和票据监控,在企业集团投融资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助力企业集团加快司库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协助企业集团开展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风险管理。严格遵守与企业集团内上市公司业务往来的监管规定;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得协助企业集团通过票据业务拖欠企业账款。
  财务公司应当紧跟国家战略导向,发挥贴近实业优势,加大对企业集团内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扶助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政策,持续加大涉农金融服务,在信贷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
  严禁企业集团滥用股东权利,越权干预财务公司经营管理,违规挪用财务公司资金,操纵财务公司追求短期利益、违规开展不当融资,委托或变相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财务公司股权、违规进行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等行为。
  一位金融研究员向记者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财务公司应坚守主业,即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完善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以及在企业集团投融资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这一举措有助于财务公司回归本源,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避免成为企业集团的营利中心。
  《指导意见》要求财务公司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穿透式监管,既要看资产端,也要看负债端,要穿透审视集团外负债和票据业务等关键指标超标、成员单位存款大幅下降、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等异常情况,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控制规模等监管措施;既要看“表”又要看“账”,更要穿透账表看风险,透视各种变化背后的业务逻辑和风险逻辑;加强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的分析研判,把对企业集团的监控和财务公司的监管有机结合。坚持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据监管评级和风险分级情况对财务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强调了对财务公司进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实施穿透式监管的重要性。这不仅包括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审视,还要求对关键指标超标、成员单位存款大幅下降、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等异常情况进行穿透性分析,及时识别并防控风险。
  记者注意到,2023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旨在为全面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风险和管理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防范企业集团经营风险向财务公司传导,引导财务公司坚持主责主业、稳健经营和规范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如今《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财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明确加强和完善现代财务公司监管要求,持续引领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一是引导财务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通过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功能,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不应成为企业集团的营利中心。二是推动财务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高效的决策与制约机制以及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信息科技建设。三是落实财务公司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摒弃不合规的行为,实现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相适应、风险总体可控的发展。
  上述业内专家表示,在信息化、数字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财务公司应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的应用,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优化客户体验。同时,也应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挑战,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以及财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未来,财务公司一是坚守主责主业,发挥企业集团内源融资的作用,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统筹调度,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配合集团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提升支付结算效率,加速资金循环;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二是紧跟国家战略导向,发挥贴近实业优势,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加大对企业集团内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涉农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资源真正集聚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金融动能。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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