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制衣工人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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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制衣工人拿回工资
2024-05-07 14:39:00
南方日报讯 “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压在心头的烦心事解决了!”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民二庭法官聂武鹏收到李姐等19名制衣工人的联名感谢信。
  事情要从一个羽绒服加工急单说起。在老张的招聘及组织下,李姐等19名工人临时进入制衣厂加工制作羽绒服。然而,单子完成了,工钱却没影了。多次催讨无果后,19名工人无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服饰厂、制衣厂、老张一同支付拖欠的工资。最终,劳动仲裁委裁决由服饰厂向工人们支付拖欠工资。
  “我们已将加工费支付给老张,工资应该由老张来发放。”服饰厂不服裁决,向新会法院提起诉讼。“1800件羽绒服,是我们一帮人加班加点赶着做出来的,这工资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啊?”……案子刚分流到聂武鹏处,他就接到了一连串“投诉”电话。
  安抚好众人的情绪后,聂武鹏仔细查阅案卷了解到,原来服饰厂把羽绒服加工工作发包给了第三人小林,小林与制衣厂、老张商议并达成加工交易,由制衣厂提供厂房场地、设备,老张负责招聘劳动者并组织管理生产。但是,各方当事人均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其相互间的明确法律关系。
  “我们帮他们做衣服,发工资的事,服饰厂、制衣厂、老张都有责任。”“我老张只是管理人员,工资不应该由我发。”“制衣厂只提供场地和设备,没有和服饰厂存在加工合同关系,也没有招工人,与工人们也不存在劳动关系,这工资也不应由我们来发。”……到底该由谁来发工资的问题,多方当事人都有不同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准确适用法律,尽快帮工人们追回工资,聂武鹏组织召开法官会议,并将问题提交法院内劳动争议定向咨询团队讨论。
  在定向咨询团队“智囊团”的协助下,聂武鹏很快有了答案,认定服饰厂将加工工作发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个人来加工,其作为发包者应当先支付工资,再依法向第三人追偿,遂判决服饰厂向19名工人支付工资合共6.3万余元。
  为尽快帮助工人解决问题,聂武鹏拨通了服饰厂的电话:“不能因为你们自己前期没理顺关系,就让工人们背负后果,理应尽快支付工资。”此外,他还对服饰厂后续如何规避类似风险进行了指导。
  “当时订单急,就没多想。吃一堑长一智,工资我们会发给工人,以后我们会更加注意发包的合规性。”在多番释法说理下,服饰厂表示愿意履行支付工资义务。
  “聂法官,太感谢了,我是里面工资最多的,这下我就放心了。”听到即将要发工资的好消息,李姐在电话里十分激动。翌日,在新会法院审判庭上,李姐和工友们都收到了工资,并在签领表上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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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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